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2023年,珠海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展开了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,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:
本次检查仅触及我市出产企业,检查了8家公司制造的12批次电子科技类产品,经查验,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1批次。
本次监督检查根据《珠海市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》、《珠海市有源音箱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》对声频功率放大器、有源音箱产品的符号和阐明书、正常作业条件下的发热、防电击维护的结构要求、正常作业条件下的电击风险、绝缘要求、电气空隙与爬电间隔、机械强度、稳定性和机械风险、元器件、端子、外接软线、电气衔接和机械固定、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、1GHz以下辐射发射、谐波电流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。5批次声频功率放大器、有源音箱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,1批次有源音箱产品发现不合格项目。
根据《珠海市打印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》对打印机产品的规划、外观及结构、打印特性、印品质量、接口、告警、自检、电源适应性、噪声、符号和阐明、电源接口、电击和能量风险的防护、SELV电路、接地和衔接维护的办法、电气绝缘、电气空隙与爬电间隔和绝缘穿透间隔、布线衔接和供电、稳定性、机械强度、结构规划、触摸电流、抗电强度、电源端子打扰电压、电信端口传导共模打扰电压、辐射打扰(1GHz以下)、谐波电流发射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。6批次打印机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。